华聘(重生)_华聘(重生) 第469节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

   华聘(重生) 第469节 (第1/2页)

    ??刚抱到怀里,似玉立马就不哭了,只是红红的眼睛,让周筝筝很心疼。

    ??很快,似玉看见林策在长几上玩的开心。忍不住也要钻下去玩。

    ??周筝筝没有拦着,抱着似玉弯下了腰。

    ??“似玉,你看哥哥在画画呢,”周筝筝笑着说道。

    ??“啊啊,啊啊。”似玉努力的伸出手,也要去拿方几上的东西。

    ??林仲超随手也拿了一只干净的毛笔递给似玉。

    ??似玉拿着毛笔,学着林策的样子,在方几上弄来弄去。

    ??林策突然停下来看了眼似玉,还对着似玉笑了笑。

    ??而似玉却只顾自己玩,玩起劲了,还用力的把毛笔往长几上去按。

    ??“似玉,不是这么玩的,”林仲超伸手去教似玉。

    ??林仲超握着似玉的手,缓缓的在纸上来回移动着。

    ??可一旦林仲超把手移开,似玉便又会开乱涂乱画。

    ??看着两个孩子淘气的样子,周筝筝幸福的笑了。

    ??林仲超朝着周筝筝无奈的摇摇头,只是难得有时光,林仲超依旧安静的陪在两个孩子的身边。

    ??吴国公府。

    ??关于要去北方的事情,周瑜恒一回家就跟陈诗诗商量。

    ??原以为陈诗诗会反对,至少会挽留一下,没想到陈诗诗如此大义凛然:“去!当然得去!国家有用到我夫君的地方,那是夫君的光荣。北方虽然偏僻,也是国之要害,如今面临分崩离析之局面,夫君岂能置之度外?”

    ??周瑜恒感动地握住了妻子的手:“可是,你我刚刚成亲,我就让你独守空房,我只是深怕会委屈了你。”

    ??“夫君是去做大事,并非出去花天酒地,我作为妻子的理当全力支持,又岂会觉得委屈。”

    ??看到妻子这么样的明事理,周瑜恒心里更加愧疚了:“只是我这一走,你可是要跟我父母好生相处则是。”

    ??“你的父母就是我的父母,我自会孝顺他们,凡事忍让,尽一个妻子儿媳应当尽的责任,夫君放心吧。”陈诗诗目光感伤,“就是北方苦寒,夫君要记得多加衣。”

    ??周瑜恒大喜:“有妻如此,夫复何求!”

    ??搞定了陈诗诗,周瑜恒又去禀明父母。

    ??林莜自然是反对的。

    ??只是,周瑾轩很开明。

    ??周瑾轩答应了,还教育周瑜恒要以国事为重,趁年轻,好好做一番大事业。

    ??然后周瑜恒就去皇宫里找林仲超。

    ??“姐夫,我的父母妻子都已经同意了。我可以代替你去北方了吗?”

    ??林仲超拍了拍周瑜恒的肩膀,眉毛紧锁:“瑜恒啊,北方苦寒,你身体真的可以吃的消吗?并且北方现在是什么局势,你真的清楚了吗?”

    ??“我知道。北方如今一定非常混乱,林暗夜一死,北方群龙无首。北狄残余必定蠢蠢欲动,只怕林暗夜的死跟他们也逃脱不了干系。我又听说林暗夜的几个孩子也全部失踪了。如此局面,必须要有一人过去稳定大局,要不然,北方将会被北狄吞没。那么之前,姐夫辛辛苦苦打下来的北方基业将会荡然无存。北狄,绝对不可以死灰复燃!”

    ??“对,你说的对。如若北方重新被北狄掌控,那对于我们大茗朝将会是一个很大的威胁。我们将又要交出那么多将士的性命去换一个北方。这不但不合算,而且还会造成生灵涂炭,百姓民不聊生。”

    ??“所以,姐夫让我去吧。这边皇上交给你了。只有你在,皇上才会安心,你走不得。”周瑜恒目光中是坚定。

    ??“瑜恒,多谢你了,请受我一拜。”林仲超说着郑重地对着周瑜恒一拜。

    ??“姐夫言重了。瑜恒只是尽自己绵薄之力,希望国家长治久安。”周瑜恒也一拜。

    ??“瑜恒,你这次回来,之前的承诺我一定兑现。”林仲超目光闪出水光。

    ??他说的承诺就是之前所说的,把皇位归周瑜恒这件事。

    ??周瑜恒点点头,转身大步离去,挺直的背脊苍劲如松。

    ??林仲超回宫和周筝筝谈及此事。

    ??“我这个弟弟平时里是不懂事,可是到了关键时刻却能够如此大义领然。我真是有一个好弟弟。”周筝筝眼中含泪,“只是北方苦寒之地这一次恐怕一两个月又是回不来,据说北方已经兵戈相见,光是我弟弟一个人又如何应付呢。”

    ??“瑜恒虽然年轻,但是有一定的作战经验,并且英勇果敢,并非是池中物。北方那点事应该是足以胜任。”林仲超对周瑜恒还是很有信心的。

    ??“可是不管多么果敢英勇,毕竟瑜恒年轻。北方局势凶险,我实在是担心啊。”

    ??“阿明会跟他同去。”林仲超为了支持周瑜恒,把自己心腹阿明都调过去了。

    ??“也罢,是时候让弟弟锻炼一番了。吃得苦中苦,方为人上人。”周筝筝释然。

    ??第795章 敬你

    ??周筝筝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